2023年成都市双流区卫健系统“蓉漂人才荟” 公开考核招聘2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1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面向国内外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考核招聘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区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202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
依据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2.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委培、定向毕业生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三)岗位条件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见附件。
岗位名额根据先后场次招聘情况进行调整,以具体招聘现场公布的《岗位表》为准。若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专场招聘后还有剩余岗位,我区将视情况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考核招聘2023年、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高校发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24年8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公告发布当日);
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按照成都市“蓉漂人才荟”要求,分别在“蓉漂人才荟”招聘现场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与原件校验相同)并填写报名表:
1.四川大学专场
10月25日(星期三)9:00-12:00在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进行。
2.重庆医科大学专场
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篮球场)进行。
双流区卫健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原件检验及面试考核环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原件校验及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原件校验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限2024届毕业生);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在线学籍学历证明。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合格后组织面试。本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