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9-29 11:16:19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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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成都彭州市城乡规划师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因刘羽、王藉在体检环节自愿放弃,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现将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2019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
体检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准时到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彭州市天府中路154号)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体检合格后上岗。
(三)体检费约人民币280元/人(现金),费用自理。
此外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结果公布
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zhou.gov.cn)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