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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赴高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报名人数与同一选聘岗位选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选聘岗位"的规定,根据报名情况,现将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度赴高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笔试阶段部分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情况如下: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及代码 |
拟选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
普外医师0102 |
1 |
2 |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