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一“警察”朋友承诺帮你找工作,并还收取你千元押金,你会相信吗?遇到这种情况,各位朋友一定要多留心,因为十有八九都是骗局!
案例一
句容男子王某经常去一家足疗店按摩,他总是穿着一身黑色警察作训服,目的就是让别人误以为他是警察。在与足疗技师交流的过程中,他透露自己在交警大队工作。今年3月23日,王某向该足疗店的一名技师李某发微信,声称交警大队要招3名辅警,工资待遇每个月3000多元,交五险一金,上两天班歇两天,平时还有各种福利待遇。
李某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不仅自己想报名,还想拉上自己的丈夫一起报名。当天下午,王某约李某及其丈夫在足疗店见面,李某表示还有一个朋友也想报名参加。王某提出,报名每人需要交纳 3000 元押金,用来购买警服等,一个月之后会退还,同时王某还要求李某丈夫买两条烟用于 " 打点关系 "。李某等人见王某说得有模有样,便按照王某的要求每人转了 3000 元给王某,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通过微信传给了王某。
回到家后,李某仔细回想一下后,想到王某平时穿的警服并没有编号,于是打电话去交警大队询问,得知根本没有王某此人,于是李某迅速报警。
王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最终句容法院判决
王某有期徒刑 9 个月!
案例二
杜某某经常用警察的头像上网闲聊,谎称自己从警已经很多年了,且在公安局认识很多人,可以为别人安排工作。
2019年年初,韩某某与杜某某通过网络认识,杜某某向对方夸下海口要帮韩某某找工作,并说自己有足够的“实力”能为她联系、安排工作的事。得到了保证后,韩某某先后两次转给杜某某39000余元用于找工作“疏通关系”;可是,到今年9月,却仍然没有消息。
经过多番催促,杜某某将韩某某的微信拉黑,电话也不接不回,韩某某感觉自己被骗了,便到东戴河边防派出所报案。
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
杜某某承认其骗到的钱财
全部都用到了他的个人消费中
目前,杜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普法课堂
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江苏高院、法润句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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