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成都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提升“五讲三风”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师德师风群众监督机制,营造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大美小城、优教蒲江”,根据《蒲江县师德师风监督员工作制度》,县教育局拟组建师德师风监督员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选聘监督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事项。蒲江县师德师风监督员。
三、监督内容。按照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原则,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职业道德言行开展全面监督,重点监督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列举情况。
五、人数聘期。按精简高效和镇街全覆盖原则,拟聘师德师风监督员12名,聘期为两年,期满自然解聘。
六、履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心公益事业,尊师重教,关心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
(二)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口碑良好;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运用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能客观公正反映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工作。
七、选聘程序。
(一)县教育局发布选聘公告。
(二)符合履职条件的人员自主参聘;相关单位和学校推荐参聘;县教育局邀请参聘。
(三)县教育局从报名对象中择优聘任,向聘任对象颁发聘书和《蒲江县师德师风监督员证》。
八、职责任务。
(一)依法监督。学习教育教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全县教育教学动态,不断提高依法监督水平,提升监督实效,每年向县教育局提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议不少于1条。
(二)明察暗访。以独立监督、联合监督等形式,对师德师风情况开展监督,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县教育局相关机构反映。重要情况和工作建议,直接向局长反映。
(三)亮证监督。监督员可以凭《监督员证》进入校园开展监督,要求学校和教育局相关科室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监督纪律。
(一)严禁以监督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直接处理问题,不干涉监督对象的工作和生活。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因开展师德师风监督获取的有关资料,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得向社会发布。
十、参聘报名。
请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填写《蒲江县师德师风监督员参聘表》,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参聘表送交到教育局406室,或发送至邮箱:4148603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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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蒲江县师德师风监督员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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