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学习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4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4日)。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它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4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日期2023年9月4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报名
(一)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阶段不设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不需缴费),请自行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预计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n)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以及资格证专业、类别、范围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1)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按附件2样式出具);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省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并打印 “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省外考生可提供相应省级电子合格证明。未领到其他各类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不能进入考核比选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合格人员现场领取《考核比选面试证》,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考核比选
(一)考核比选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比选面试证》。
(二)考核比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5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