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川组通〔2018〕4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成两新工委通〔2018〕5号)文件精神,推动新兴领域党的组织、工作和活动覆盖质效全面提升,经市委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全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强、作风正,有奉献精神。
4.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对彭州籍获得区(市)县(含)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具有党务工作经验、部队退役军人的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回龙西路117号。
4.联系人:唐女士13438903456田女士15982865567
附件:彭州市公开招聘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和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籍证明截图打印资料1份;高中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和原就读学校证明材料1份。
(3)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
(4)县级(含)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寸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2张。
(6)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部队退役军人需提交武装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档案复印件加盖武装部门鲜章)。
3.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合格,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6日全天。
(二)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基础党务知识,行政能力测试。
(三)面试内容: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以1:3的比例(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11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结合行业背景、岗位特性,强化面试题目考察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候选人通过自己的解读给予解答。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一致时取面试分数较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治审查
(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
招聘方有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调剂最终招聘人数,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五、体检
2019年11月29日,全天。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都通过的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对公示通过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市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彭州市全职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川组通〔2018〕46号、成两新工委通〔2018〕5号文件规定,对社会化选聘的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落实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区专职工作者水平。
九、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彭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13982131079
咨询电话:028-83882371
2019年彭州市招聘全职党建工作
指导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年月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 2寸彩色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
现户籍所在地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 | 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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