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四川天府新区公共卫生中心能力建设,提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与溯源和核酸检测能力,拟于近期面向社会编制外公开招聘聘用人员7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公共卫生中心是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的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单位,集疾病预防控制、疾病监测与评价、卫生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妇幼保健等职能职责为一体。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含2023届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